1. 认可培训机构的地位将在规定的期限内,在指定的国家进行。
  2. 只有在提供来自OHTAtraining.org的经批准的培训材料时,才能使用 "经批准的培训提供者 "一词。
  3. 经批准的培训机构应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学生手册进行教学。
  4. 教学大纲和学生手册的文本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修改。培训机构可以复制或装订该手册,以纳入其组织、相关国家协会、赞助商和其他适当信息的细节。
  5. 培训机构可以改变演示材料的内容或风格:例如,他们可以在材料上打上他们的标志,他们可以加入练习、案例研究或当地要求,如法规。
  6. 培训机构在开设课程时应通知任何参与的IOHA国家协会并与之合作。国家协会可能会对该国的课程提出额外的要求,并可能要求在材料上打上他们的标志。
  7. 学生评估是教学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,必须使用OHTA规定的程序来评估学生。
  8. 必须鼓励学生对每门课程提供反馈。
  9. 所有费用都将直接与相关国家协会和参与考试的委员会协商。学生评估费通常包含在课程费中,由培训机构直接向考试委员会报销。OHTA不参与金融交易。
  10. 如果一个课程提供者的学生反馈或通过率一再低于标准,将代表OHTA进行调查。在可能的情况下,将提供建议和支持,以帮助达到规定的标准。在业绩没有改善的情况下,核准培训机构的地位可能会被撤销。
  11. 如果不符合上述任何条件,或出现可能被视为使该计划蒙羞的行为,可在任何时候撤销认可培训机构的地位。
  12. 如果课程主任的表现持续不令人满意,可以取消其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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